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25
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资格审核检查资料“提供投标人2025年6月16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更改为:提供投标人2025年7月7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2025年6月16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更改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2025年7月7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更改为:1.最高投标限价655.6977万元,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7%;3.招标标准预算价人民币(大写):柒佰零贰万叁仟肆佰叁拾玖元整(¥702.3439万元)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33万元)暂估价人民币(大写):/(¥/)。
☑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17%作为风险控制价(589.0603万元)。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一、标准预算价及其计算方式:更改为:3.信息价参考《桐乡市工程建设价格信息》2025年第5期及同期上级造价信息和有关的资料编制,人工信息价按2025年第5期嘉兴信息价调整。
1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更改为:公布项评分:10项,以评标时招标人按照市场水平测算在招标文件中公布的价格为基准,投标人报价偏差超过±10%的,该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不得分。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式,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12、招标文件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行情报价波动引起的调整中第3种方式:更改为:其他价格调整方式:合同履行期间材料、人工的价格可作相应调整:
1)材料单价根据过程结算分段的开始施工至完工时间段月份桐乡、嘉兴、浙江正刊造价信息逐级取定的办法;
2)人工单价根据过程结算分段的开始施工至完工时间段月份嘉兴正刊造价信息平均信息价计算;
注:1、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如出现局部月份停工现象(如有),则停工月份不计入取定围;
2、上述平均信息价按施工月份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不足 1 月的按 1 月计算。
(2)调整方法:材料:各专业工程按以上方法确定的平均信息价与2025 年《桐乡市工程建设价格信息》第5期上相应的材料信息价相比时:a、上涨或下跌幅度在 5%以内时(包含 5%),材料价格不作调整;b、上涨或下跌幅度在 5%以上时,超过 5%以上部分给予调整。以上材料在《桐乡市工程建设价格信息》上没有的,采用同期上级造价信息和有关的资料;人工:调整方法同材料,基期人工价按2025年第5期嘉兴信息价。